股票简称:山东钢铁证券代码:600022编号:2024-065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修改后条款
第二百零五条公司利润分配第二百零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政策策............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公司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
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利润分配方式。配方式。
1.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1.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资在资金充裕,能保证公司能够持续金充裕,能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且足额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且足额提取盈余提取公积金后,公司最近三年以现公积金后,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现金分红,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则上不低于弥补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百分之三十。后所余税后利润的百分之五十。
............注:将《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中的“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1—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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