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5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亿元。2023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家,收费
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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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安永华明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第一签字会计师张飞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0年的执业经验,以及多年负责大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精通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熟悉资本市场信
息披露规定和内控规范审计的实务操作,专长于企业重组和协助企业上市的业务。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担任1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负责合伙人或质量控制合伙人,行业涉及制造业、贸易与零售、化工等。张飞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
拟第二签字会计师武廷栋先生,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有逾10年的上市公司服务经验。近三年担任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签字人,涉及的行业包括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武廷栋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陆地先生,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担任3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负责合伙人或质量控制合伙人,涉及的行业包括汽车行业、高端制造、建筑、新能源等。陆地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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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独立会计师和内控审计师,其中: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6.7万元(含税),2024年度
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相同。本次续聘会计师及2024年度审计费用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并与安永华明进行沟通,对其在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真实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其与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同意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独立会计师及内控审计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独立会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独立会计师及
内控审计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52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