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59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利润分配方案概述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或“公司”)于
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2024年上半年现金股利0.11元(含税),以总股本21538963842股为基数(已扣除2024年7月末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446276892股),预计分红总额
2369286022.62元(含税)占合并报表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13%。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回购股份等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宝钢股份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4-051)。
二、调整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说明
2024年8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4330000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48060689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1-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59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1504633842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480606892股),以此计算,公司预计派发2024年上半年现金分红总额2365509722.62元(含税)占合并
报表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05%。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