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12月13日,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民生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该行不超过6800万股股份。
增持后,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民生银行不超过22.4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不超过5.12%。
此前,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看好该行长期发展,就新希望化工投资民生银行这一议案,已在民生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民生银行将就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事项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送核准申请。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的股东信息显示,作为民生银行的发起人之一的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刘永好,目前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