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1证券简称:华能国际公告编号:2024-060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师;聘任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香港审计师。
公司聘任的2024年度境内审计师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聘任的2024年度香港审计师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公司拟定期轮换审计师,鉴于已连续6年聘任安永华明为境内审计师,聘任安永为香港审计师,公司拟在安永华明和安永服务期限届满后更换2025年度境内审计师和香港审计师,安永华明和安永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
1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中,判决立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中,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
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金亚科技案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
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项目合伙人石爱红女士,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长期服务于电力能源行业,曾负责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A+H股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文争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曾负责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A+H股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东良先生,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在
2立信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以上,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
2、诚信记录
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立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809万元,其中包括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0万元,该年度费用以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为基础确定,并按实际审计范围调整。
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下降超过20%,主要因为立信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
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总部设在北京。安永华明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拟定期轮换审计师,鉴于已连续6年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境内审计师,聘任安永为公司香港审计师,公司拟在安永华明和安永服务期限届满后更换年度审计师。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3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安永华明和安永进行了沟通,其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和香港立信具备相关资格,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国内及国际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师;聘任香港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香港审计师。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809万元,其中包括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0万元,并根据实际审计范围调整。
(二)董事会意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师;聘任香港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香港审计师。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809万元,其中包括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0万元,并根据实际审计范围调整。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