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1证券简称:华能国际公告编号:2024-047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30日在公司本部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15人。周奕董事、李来龙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王葵董事长代为表决。曹欣董事、丁旭春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李海峰董事代为表决。夏清独立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贺强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葵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该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该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三、同意《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后认为,公司2024年上半年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和发展的需要,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展开,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
1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四、同意《公司2024年上半年董事会授权事项履职情况报告》以上决议于2024年7月30日在北京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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