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正正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9月27日
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基金简称尚正正享债券基金代码019681
基金简称C 尚正正享债券C 基金代码C 019682基金管理人尚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交易所及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11月09日暂未上市上市日期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基金经理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陈列江2023年11月09日1997年7月16日张志梅2023年11月09日1994年8月29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其他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债券及投资目标
股票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范围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
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
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在研究宏观经济基本面、政策面和资金
面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
2、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债券投资将综合运用久期配置策略、类
属资产配置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等多种策略。
其中在信用债投资方面,本基金主动投资的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评级不低于AA+,其中,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A及以上的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信用债资产的5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的信用债的比例不高于信用债资产的50%。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本着风险可控和优化组合
风险收益的原则,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以期获得稳定的收益。
主要投资策略4、股票投资策略:(1)行业配置策略,本基金将综合经济周期因素、行业政策因素和行业基本面等方面的因素综合确定行业配置权重。
(2)个股选择策略,本基金将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入手优先选择具有
相对比较优势的公司股票作为投资对象。(3)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范围内处于合理价位的上市公司股票。(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作为投资标的。
5、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将在对可转换
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基础上,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将以风险管理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恒生指数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经汇率调整)×3%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风险收益特征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7日 1.50% -
N≥7日 0 -
注:认购费: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申购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6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5%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40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销售服务费0.40%销售机构
信息披露费12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公
证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等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账户开户费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年金额,由基金整体承担,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
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的风险、再投资风险、波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特定对象的投资风险、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债券回购的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风险、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其中,特有风险包括: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需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个别债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本基金为二级债基,同时也投资于股票市场。因此债券和股票市场的变化将影响到基金的业绩表现,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高于纯债基金。
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包含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可能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市场联动的风险、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额度限制、港股通可投资标
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交收制度带来的基
金流动性风险、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
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债券回购,债券回购为提升整体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债券回购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及波动性加大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具有锁定期,存在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因此可能在本基金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的限制,本基金短期内无法卖出所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如投资存托凭证的,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操作风险、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等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且销售机构的风险评价结果与本基金法律文件的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也可能不一致。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另请投资者注意:与本基金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该机构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尚正基金官方网站www.toprightfund.com,客服电话4000755716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基金份额净值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