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8证券简称:太湖远大公告编号:2024-111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2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73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41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20108620.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991379.6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苏公 W[2024]B06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遵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序开户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存续状态号
3350617050130002特种线缆用环保型高分
1交通银行湖州吴兴支行注销
87549子材料产业化扩建项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0889900002427特种线缆用环保型高分
2注销
湖州分行140子材料产业化扩建项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72900115510018补充流动资金注销
湖州长兴支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特种线缆用环保型高分子材料产业化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按
照既定用途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并将注销结存利息(0.86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交通银行出具的《单位变更/撤销签约类业务综合申请表》
2.广发银行出具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3.招商银行出具的《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特此公告。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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