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8证券简称:太湖远大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鑫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凯路一期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路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于2025年3月26日起至2025年3月27日期间从
6.0909%减少至5.9999%,出现权益变动触及1%的情形,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凯路投资信息披露持股变动义务人2025年3月26日起至2025年3月27日时间股票简称太湖远大股票代码920118
增加□是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
变动类型控制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是□否□
减少□其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凯路投资集中竞价463000.09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股份性质
名称占总股本占总股本比股数(股)股数(股)比例(%)例(%)
持有股份31000006.090930537005.9999
凯路其中:无限
投资售条件股23800004.676223337004.5852份
二、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计划、承诺存在差异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是□否□
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三、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
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鑫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凯路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
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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