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8证券简称:太湖远大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江苏鑫泽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南京凯路
一期股权持股5%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31000006.0909%
投资合伙上股东前取得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路投资”)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减拟减持股东计划减持减持减持减持价拟减持持数量股份来名称比例方式期间格区间原因
(股)源自本公告披露北京证之日起根据市凯路不高于不高于集中券交易自身资
15个交场价格
投资5800001.1396%竞价所上市金需求易日之确定前取得后的3个月内
1(一)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否上述股东拟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此前已经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首次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2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三)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详见太湖远大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之“(7)非法定限售股东关于自愿股份锁定的承诺”及“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
2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江苏鑫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凯路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鑫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凯路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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