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06证券简称:林泰新材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1、理财金额:公司拟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资金来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方式
1、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四)委托理财期限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2025年1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025年1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主要受宏观经济发展的影响。为防范风险,公司将关注投资安全性,慎重选择理财产品,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收益状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进行该类投资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收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