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06证券简称:林泰新材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林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的议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涉及需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形。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4407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187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1.议案内容: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章程》均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076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健、俞蔚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