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149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提示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泰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已于2024年11月1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2024年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627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证券简称为“林泰新材”,证券代码为“920106”。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
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
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19.82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初始发行数量为58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3900.00万股,本次初始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东吴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672.75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3987.75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87%(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7.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7.39%。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公告编号:2024-149根据《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东吴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87.75万股股票,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672.75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3987.75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数的16.87%。
一、本次发行申购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T 日)结束。
(一)网上申购缴款情况
(1)有效申购数量:17311410800股
(2)有效申购户数:444321户
(3)网上有效申购倍数:3114.96倍(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二)网上配售情况
根据《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上配售原则,本次网上发行获配户数为55575户,网上获配股数为555.75万股,网上获配金额为110149650.00元,网上获配比例为
0.03%。
二、战略配售最终结果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合计117.0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20.00%(不含超额配售部分股票数量),发行价格为19.82元/股,战略配售募集资金金额合计2318.94万元。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实际获配延期交付非延期序限售期投资者名称数量数量交付数量号安排(万股)(万股)(万股)东吴证券林泰新材员工参与北交所
158.500043.875014.625012个月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6.800035.100011.70006个月
3深圳市中纳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1.70008.77502.92506个月
合计117.000087.750029.2500-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所获配公告编号:2024-149的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其余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首日起开始计算。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东吴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87.75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
的15.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13.04%;同时网上发行数量扩大至555.75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发行股份数量的95.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82.61%。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672.75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3987.75万股,发行总股数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
16.87%。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911.09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2085.41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
(1)保荐承销费用1159.47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333.39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2)审计及验资费用502.00万元;
(3)律师费用186.79万元;
(4)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为62.83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63.22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最终发行费用可能由于金额四舍五入或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
五、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健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锡通产业园区齐云路9号
联系人:沈建波公告编号:2024-149
电话:0513-8958888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512-62936311、62936312
发行人: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13日公告编号:2024-149
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公司全称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林泰新材证券代码920106网上有效申购户数444321
网上有效申购股数(万股)1731141.08
网上有效申购金额(元)343112162056.00
网上有效申购倍数3114.96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万股)555.75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95.00%比例(%)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万股)555.75
网上投资者认购金额(元)110149650.00
网上投资者获配比例(%)0.03%网上获配户数55575
战略配售数量(万股)29.25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5.00%比例(%)
包销股票数量(万股)0
包销金额(元)0
包销股票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比例0%
(%)
最终发行新股数量(万股)585.00
注:本表所述战略配售数量为战略投资者获配的非延期交付股份数量公告编号:2024-149(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公告编号:2024-149(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