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9证券简称:瑞华技术公告编号:2024-094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志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出席人员资格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8876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76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周海燕因出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除副总经理张文明因公出差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状况,同时兼顾对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公司拟进行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2024年
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4-07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8090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股数6769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常州瑞凯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凯装备”)新厂房项目的
建设资金需求,瑞凯装备拟向建设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由公司无偿为瑞凯装备提供最高不超人民币7700万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7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8090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股数6769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999.999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7839.9998万元,并结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2024-07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8090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股数6769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改相关制度,具体如下:议案4.1、《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079);
议案4.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080);
议案4.3、《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081);
议案4.4、《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4-082);
议案4.5、《承诺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承诺管理制度》(2024-083);
议案4.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084);
议案4.7、《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08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8090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股数6769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一关于公88218392.87%676937.13%00%司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的议案4.4《利润88218392.87%676937.13%00%分配管理制度》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志敏、葛伟康
(三)结论性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