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8证券简称:科隆新材公告编号:2025-004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26日,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
15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6169785.49元,超募资金为0元,到账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1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152047.91元,到账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总计17250000股,募集资金净额总计215321833.40元,超募资金为5321833.4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13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用投入进度(%)序号实施主体计划投资集资金金额
途(3)=(2)/(1)
总额(1)(2)募投项目军陕西科隆新
115705.6600%
民两用新型材料科技股
1合成材料液份有限公司
压管生产线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研陕西科隆新
2发中心建设材料科技股4794.3400%
项目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数陕西科隆新
3字化工厂建材料科技股500.0000%
设项目份有限公司
合计--21000.0000%
截至2025年1月13日,公司超募资金的投向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超募资金拟投入的超实际投入超投入进序号实施主体
用途募资金金额募资金金额度(%)补充流动陕西科隆新材料科
1532.1800%
资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532.1800%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13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招商银行股份有
91090002281001847945772.86
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咸阳分行陕西科隆新材料科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1701012600881150100006388.89
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咸阳分行陕西科隆新材料科中国银行股份有
10211450670857060215.28
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咸阳分行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中国银行股份有1033145262225000000.00
2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咸阳分行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中国银行股份有
1033145327579235795.26
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咸阳分行
合计--219248172.29
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具体情况
(一)投向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5321833.4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具体情况
公司原拟募集资金金额为21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15321833.40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5321833.40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计划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承诺公司承诺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股票及其
衍生品、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决策程序
该议案已由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专项意见说明
3(一)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一)《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四)《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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