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
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拜尔”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科拜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372号《关于同意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44.0848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3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587686.88元,扣除发行费用25506333.5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081353.36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募集资投入进度(%)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划投资总额
金金额(2)(3)=(2)/(1)
(1)年产5万吨高安徽科拜尔
110608.140.000.00
分子功能复合材料科技有材料项目限公司安徽科拜尔研发中心建设
2材料科技有2400.000.000.00
项目限公司合肥科拜尔
3补充流动资金新材料股份1000.00891.7489.17
有限公司
合计-14008.14891.746.37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合肥科拜尔新材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
340104106000024686086638093.24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698018080726966824000000.00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81123010125010442301082574.94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合计-111720668.18
注: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944.33万元,到账时间为2024年
12月2日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
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年产5万吨高分子功能复合材料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主要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