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6证券简称:中草香料公告编号:2024-115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莉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76328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6328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6328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6328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并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并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6328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股东大会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告编号:2024-110)。
(2)《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0月30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1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6328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三)202400%00%00%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颜彬、王贺贺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