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6证券简称:中草香料公告编号:2025-020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8601969股,占公司总股本11.17%,可交易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董事、
是否为控股监事、本次本次解除尚未解本次解除
序股东姓名或名股东、实际高级管解限限售股数除限售限售登记号称控制人或其理人员售原占公司总的股票股票数量一致行动人任职情因股本比例数量况蚌埠市天使投1 资基金(有限 否 无 C 2867323 3.72% 0合伙)蚌埠市成长型
2 中小企业基金 否 无 C 2867323 3.72% 0
有限公司铜陵高投毅达
3 专精特新创业 否 无 C 2867323 3.72% 0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860196911.17%0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蚌埠市天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蚌埠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
有限公司、铜陵高投毅达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公司
上市前做出自愿限售承诺,可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之“一、重要承诺”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之“3、非法定限售股东关于自愿股份锁定的承诺”之“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目前,上述限售股份限售期已满。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数量(股)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2635912134.24%
1、高管股份4590667959.63%
2、个人或基金25900003.36%
有限售条件的3、其他法人21261292.76%
股份4、限制性股票00%
5、其他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5062280865.76%总股本769819291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
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二)《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
(三)《关于自愿限售股份限售期满解除限售的申请》;
(四)《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