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轴承”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万达轴承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5月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5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
2024年5月21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5000000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88318616.70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
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75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74元,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555000.00元,增加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27031.62元,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总计5750000股,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5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909351.6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34564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ZK10345号《验资报告》及信会师报字〔2024〕ZK1036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
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序拟投入募集资累计投入募累计投原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名称号金金额集资金金额入进度可使用状态日期工业车辆专用轴承产2024年12月31
162981937.43159000.000.25%
能提升项目日智能装备特种轴承研2024年12月31
239363710.891017170.002.58%
制及产业化项目日
合计102345648.321176170.00——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积极推进该项目建设,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投项目“工业车辆专用轴承产能提升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9000.00元、“智能装备特种轴承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已累
计投入募集资金1017170.00元。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施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公司基于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下游应用领域情况等影响因素,并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基于审慎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决定将募投项目“工业车辆专用轴承产能提升项目”和“智能装备特种轴承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规划建设
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调整后
1工业车辆专用轴承产能提升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2智能装备特种轴承研制及产业化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建飞周伟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