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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轴承: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12-0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002证券简称:万达轴承公告编号:2024-096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群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35446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68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408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49%。(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月21日届满,现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现提名徐群生先生、顾勤先生、陈宝国先生、吴来林先生、徐飞先生、徐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群生先生、顾勤先生、陈宝国先

生、吴来林先生、徐飞先生、徐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本议案子议案如下:

1.01《提名徐群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提名顾勤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提名陈宝国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4《提名吴来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5《提名徐飞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6《提名徐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月21日届满,现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邓四二先生、谷正芬女士、夏泽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邓四二先生、谷正芬女士、夏泽涵先

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本议案子议案如下:

2.01《提名邓四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提名谷正芬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3《提名夏泽涵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月21日届满,现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名赵小林先生、杨小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赵小林先生、杨小兵先生不存

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监事适当人选。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本议案子议案如下:

3.01《提名赵小林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3.02《提名杨小兵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序号当选权的比例《提名徐群生先生为第二届

1.012218363194.22%当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顾勤先生为第二届董

1.022218363194.22%当选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宝国先生为第二届

1.032218363194.22%当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来林先生为第二届

1.0427602993117.24%当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飞先生为第二届董

1.052218363194.22%当选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明先生为第二届董

1.062218363194.22%当选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序号当选权的比例《提名邓四二先生为第二届

2.0124793312105.30%当选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提名谷正芬女士为第二届2231628694.78%当选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夏泽涵先生为第二届

2.032218363194.22%当选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序号当选权的比例《提名赵小林先生为第二届监

3.012218363194.22%当选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杨小兵先生为第二届监

3.0224011855101.98%当选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10423641.6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98879077.95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3250212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500424.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5446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公司2024

4.00年第三季度权益3408603100%00%00%分派预案》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是否得票数序号名称有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提名徐群生先生为

1.01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204759060.07%当选董事候选人》《提名顾勤先生为第

1.02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204759060.07%当选事候选人》《提名陈宝国先生为

1.03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204759060.07%当选董事候选人》《提名吴来林先生为

1.04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7466952219.06%当选董事候选人》《提名徐飞先生为第

1.05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204759060.07%当选事候选人》《提名徐明先生为第

1.06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204759060.07%当选事候选人》《提名邓四二先生为

2.01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4657271136.63%当选事候选人》《提名谷正芬女士为

2.0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218024563.96%当选事候选人》《提名夏泽涵先生为

2.0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204759060.07%当选事候选人》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秦桂森黄雨桑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2024年第二次

徐群生董事任职2024年12月3日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第二次

顾勤董事任职2024年12月3日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第二次

陈宝国董事任职2024年12月3日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第二次

吴来林董事任职2024年12月3日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第二次

徐飞董事任职2024年12月3日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第二次

徐明董事任职2024年12月3日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独立2024年第二次邓四二任职2024年12月3日审议通过董事临时股东大会独立2024年第二次谷正芬任职2024年12月3日审议通过董事临时股东大会独立2024年第二次夏泽涵任职2024年12月3日审议通过董事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第二次

赵小林监事任职2024年12月3日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第二次

杨小兵监事任职2024年12月3日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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