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806证券简称:云星宇公告编号:2024-113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中交汇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国有出资人《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办法》之规定,公司拟对北京中交汇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汇能公司”)应收款项6305.06万元进行坏账核销。
2013年,公司投标全国客运安全宣传联播网平台系统集成项目第一期、第二期并中标,在2013年8月、12月与中交汇能公司签订两期合同。后续由于市场原因导致中交汇能公司项目成果无法转化成收益,资金困难、资不抵债,公司部分应收款项未能收回。2016年起公司采取了多种手段进行应收款项的催收,在2020年度对中交汇能公司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2023年10月,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京01破284号之一)],宣告中交汇能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公司破产,应收款项确定无法收回。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中交汇能公司应收款项,已在以前年度(2020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公司2024年度利润,不影响公司所有者权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1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中交汇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12月1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中交汇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