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806证券简称:云星宇公告编号:2024-112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邢凯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4年12月18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满足公司业务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聘任邢凯风同志任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邢凯风,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8年1月,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咨询部门经理;2008年2月至2008年8月,待业;2008年9月至2013年5月,担任澳大利亚澳盛咨询集团企业咨询部门副总裁;2013年5月至2014年11月,担任北京云星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上市办上市顾问;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担任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副主任、战略发展部副经理;2015年11月至今,担任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有利于健全公司法人治理机制,符合公司的治理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邢凯风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结合其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张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