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806证券简称:云星宇公告编号:2024-084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占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春山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学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郑平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萌旭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提名马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家易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杨萱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9月27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韩彦波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9月27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杨萱女士、韩彦波先生将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提名段清乐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蔺军龙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樊立山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三)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张新,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至2002年5月,担任北京国际建设集团总公司工程师;2002年6月至2008年10月,担任北京国建设计公司建设设计部副经理;2008年12月至2010年9月,担任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4年5月,担任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至2018年2月,担任北京云星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8年9月,担任北京静态交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担任北京静态交通丰台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城市交通中心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综上,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综上,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