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
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拓机械”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铁拓机械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铁拓机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24年2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6.69元/股,初始发行股数为222663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在初始发行规模22266300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3339945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25606245股。初始发行规模22266300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48961547.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2012083.23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949463.77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截至2024年3月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出具了华兴验字[2024]24002480012号《验资报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3339945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2344232.0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016379.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27852.84元。截止2024年4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出具了华兴验字[2024]24002480020号《验资报告》。汇总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1305779.0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4028462.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277316.61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泰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投入进度募集资金计累计投入募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划投资总额集资金金额
(3)=(2)
(1)(2)
/(1)沥青装备智能化福建省铁拓机械
114900.584291.8628.80%
生产建设项目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福建省铁拓机械
25730.44--
目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20631.024291.8620.80%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金额(元)福建省铁拓机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5269010010024576385731140.58
股份有限公司司泉州丰泽支行福建省铁拓机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9590137381000018646265.46
股份有限公司司泉州洛江支行
合计104377406.04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根据《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
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沥青装备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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