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703证券简称:广厦环能公告编号:2024-091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军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4685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71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97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全部在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内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确保募投项目有序推进,加快业务发展,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求及资金现状,公司拟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管理中心及数字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因项目设计规划调整和实际建设需要,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高效节能换热器项目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整,对研发中心项目建筑面积和建筑层数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6850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1)审议《关于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韩军女士、刘永超先生、范树耀先生,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2)审议《关于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朱小琳女士、任淑彬先生,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3)审议《关于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即将届,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
孙文浩先生、徐亮先生,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2.关于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序号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1选举韩军为公司第74685015100%当选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刘永超为公司74685015100%当选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范树耀为公司74685015100%当选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序号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2.1选举朱小琳为公司74685015100%当选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任淑彬为公司74685015100%当选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序号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3.1选举孙文浩为公司74685015100%当选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3.2选举徐亮为公司第74685015100%当选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变597015100%00%00%
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
总额、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内容的议案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得票数是否当选序号名称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1选举韩军为公司597015100%当选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刘永超为公597015100%当选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范树耀为公597015100%当选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选举朱小琳为公597015100%当选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任淑彬为公597015100%当选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蕊律师、姜德诚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韩军董事任职2024年6月2024年第三次临审议通过
27日时股东大会
刘永董事任职2024年6月2024年第三次临审议通过超27日时股东大会范树董事任职2024年6月2024年第三次临审议通过耀27日时股东大会朱小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6月2024年第三次临审议通过琳27日时股东大会任淑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6月2024年第三次临审议通过彬27日时股东大会孙文监事任职2024年6月2024年第三次临审议通过浩27日时股东大会徐亮监事任职2024年6月2024年第三次临审议通过
27日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