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703证券简称:广厦环能公告编号:2024-111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郝振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4年12月9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郝振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郝振良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4年4月至2012年5月,任上海森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2012年5月至
2015年5月,任柏克德(中国)工程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
任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任江苏瑞吉格泰油气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4年11月,历任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设备主管。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查了郝振良先生的任职经历、专业经验、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郝振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二)《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