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576证券简称:天力复合公告编号:2024-061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天力复合一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天力复合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李平仓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4384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樊科社因工作安排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副总经理吴江涛因工作安排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现以10895万股为分红基准,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 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43840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聘任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
连续服务年限已达到9年。希格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表示感谢。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正常开展,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启动审计机构选聘相关程序。经综合评定,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43840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024年
第三季
1度利润48271100%00%00%
分配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思怡、刘瑞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关于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