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527证券简称:夜光明公告编号:2024-086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13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2%,可交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本次解是否为控
董事、监除限售
股股东、本次解除尚未解除
股东姓名事、高级本次解限股数占序号实际控制限售登记限售的股或名称管理人员售原因公司总人或其一股票数量票数量任职情况股本比致行动人例
1 张邦超 否 原董事 B 132500 0.22% 0
合计—1325000.22%0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数量(股)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3634798760.54%
1、高管股份1766371329.42%
有限售条件的
2、个人或基金00%
股份
3、其他法人603100010.04%4、限制性股票00%
5、其他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2369471339.46%
总股本600427001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上市时承诺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12个月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股票的发行价(10.99元/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的
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二)《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申请表》
(三)《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申请书》
(四)《中国结算提供的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五)《中国结算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