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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存机构”)作为七丰
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丰精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存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有关规定,对七丰精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七丰精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534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300万股新股(含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6.00元/股,发行股数
2,000.0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2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340,188.67M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659,811.33元.截至2022年4月1日,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出
具了天职业字(2022]19703号《验资报告》.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1,273.6449万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行使超额配售选择
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939.6260万元,超募资金为939.6260万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5月1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L2022J31390号《验资报
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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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
要求,七丰精工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募
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以上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
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
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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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产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
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是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
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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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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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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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存代表人:
贺渤吴坪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
204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