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167证券简称:新赣江公告编号:2025-015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药业”)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为众源药业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众源药业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2025年4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北京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7.1.11、7.1.12条及公司章程规定,若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则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的比例为17.2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
注册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
注册资本:10900万元
实缴资本:109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佳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3日
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7437042.67元
2023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74729795.92元
2023年12月31日净资产:90560522.64元
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45.91%
2023年1月-12月营业收入:17587674.59元2023年1月-12月利润总额:-249184.62元
2023年1月-12月净利润:-249184.62元
审计情况:以上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众源药业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作众源药业的流动资金、中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设备采购及工程款支出,综合授信期间为12个月。
公司为众源药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责任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日后三年届满,具体保证事项、保证范围、保证方式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全资子公司众源药业通过银行贷款增加流动资金、中药制剂保健品生产
项目设备采购及工程款支出,是子公司业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公司通过担保的方式对下属公司的发展提供支持,有利于子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子公司的发展。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对子公司债务的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是为全资子公司中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其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赣江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众源药业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赣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数量/万元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900019.1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00%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0-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0-注: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的比例为17.24%。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