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167证券简称:新赣江公告编号:2024-068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7月3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爱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张爱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刘晓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严棋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严棋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树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蔡生平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现状,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聘任蔡生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佳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现状,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聘任张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次会议任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命石美金女士、程谋先生、肖永欢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石美金女士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上述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关于任命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和提升公司形象,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7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
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