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132证券简称:泰鹏智能公告编号:2024-073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0896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25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84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6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7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8965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股数1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票票比序号名称票数比例比例数数例
(一)关于公司部分募投171764899.9918%1400.0082%00%项目调整产品品
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井海、张淼晶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