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001证券简称:纬达光电公告编号:2024-070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燕婷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主席魏乐、监事饶舒华、职工代表监事周文贤、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赵刚涛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11人。
副董事长巢伯阳、董事李其政、张咏杰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2024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需要,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议案内容:根据2023年12月财政部会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财会〔2023〕30号)的规定,公司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上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7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
公司拟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确保协议必备条款与北交所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保持一致。
本次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签约主体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4年11月15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11月11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
案:
(1)《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二)《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