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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乡市
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溪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花溪科技为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更好的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及改善公司现金流,公司已于
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
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金租”)进行了客户融资租赁业务的合作,公司就江苏金租提供的融资租赁
业务销售的公司产品提供回购担保,回购担保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整,4.000
担保有效期为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将于2023
2024年6月27日到期.
目前,公司根据发展情况,拟与江苏金租继续开展合作,本次公司就江苏金
租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销售的公司产品提供回购担保,回购担保的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2,000万元整.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该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上述期限2024
和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不再另
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担保各方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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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西工区;
法定代表人:景建群;
注册资本:万元;5,652.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机械制造;畜牧机械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
件、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必须是通过江苏金租资信审核的、信誉良好的、有还款能力的公司
自然人客户或法人客户,同时被担保人也是与江苏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的
承租人,即公司最终客户.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对象为准.
三、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与江苏金租开展合作,由江苏金租为信誉良好、经江苏金租审核符合融
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终端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签署
《融资租赁合同》.经销模式下,如终端客户(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在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由授权经销商履行回购义务,授权经销商无力履行回购
义务时再由公司履行回购义务.直销模式下,如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在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由公司履行回购义务.
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的回购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整.2,000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为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2024
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四、担保事项的风险控制措施
1、融资需求审核
江苏金租根据承租人情况,对承租人进行实地考察.江苏金租负责调查承租
人的融资申请材料等情况,公司给予必要协助.
2、售后跟踪
江苏金租后期负责跟进融资租赁合同执行情况,包括租金还款情况、资产余
额等.
3、逾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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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承租人出现逾期支付租金的情况,江苏金租与公司联合对承租人进行逾期
租金催收,包括但不限于对有条件的租赁物进行实时监控及远程锁机、实地回访、
收回租赁物等措施,必要时将采取诉讼手段.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认为: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担保业务,该项业务的实施有助于推
动公司产品的销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风险相对可控,不会对公
司和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通过申请开展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
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及维护客户关系.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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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
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有、琴
程昌森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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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年2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