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808证券简称:曙光数创公告编号:2024-042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 27 号楼 C
座3层301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何继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1232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16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王瑞、李春乐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12320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12320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工作做出了总结,并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志勇)》(公告编号:2024-01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帅)》(公告编号:2024-014)、《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慕景丽已离职)》(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12320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12320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12320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参照公司2023年运营情况,紧密围绕公司2024年度经营纲要相关工作任务要求,拟订《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12320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拟进行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12320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9240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12320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12320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12320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12320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以及公司相关
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并发放,不再另行就董事职务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691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何继盛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12320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七)关于公司2023107505100%0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八)关于预计2024107505100%00%0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艳敏、王帆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