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808证券简称:曙光数创公告编号:2024-053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拟取消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拟取消认定核心员工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7日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认定了58名员工为核心员工,目前尚在公司任职的核心员工共46位,分别为陈政军、李可、武光利、孟祥浩、刘冰、腾雷、白泽阳、左力军、刘凯艳、刘明岩、于增辉、
任万鹏、苗绪虎、李春乐、李春丽、苗强、胡亚伟、李静、曹慧莹、韩美玲、丁
娜、顾文峰、曹平、胡超营、武英俊、李丹丹、宋景亮、仝永亮、张玉龙、王泽
坚、范娟、张卫平、沈卫东、张鹏、何继盛、谢晓亮、苏振彤、李保静、常乾坤、
郑侃、陈明明、汤李明、刘浩鹏、姚勇、金建明、王瑞。
二、本次拟取消认定的原因
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划调整,拟取消核心员工的认定。取消认定核心员工,不会影响相关员工在公司的任职,公司核心团队稳定,不会对公司业务拓展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拟取消认定的程序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取消核心员工认定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现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并征集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2日。公司员工对取消上述核心员工的认定如有任何异议,需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上述核心员工取消认定尚需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并发表意见,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