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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事项的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大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铁大科技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铁大科技全资子公司上海沪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通智行”)
拟对Infermove(以下简称“推行科技”) 进行股权投资,从而间接投资推行科
技的境内关联公司推移机器人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推移苏
州”或“苏州公司”)和北京推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推行”或
“北京公司”),由沪通智行与推行科技、苏州公司签署《远期股份认购协议》
(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鉴于本次投资涉及认购境外企业推行科技的股份,沪通智行需于向推行科
技支付投资款前办理完成境内企业境外投资(以下简称“ODI”) 手续,该等事
项耗时较长,为了锁定本次投资机会,经铁大科技、沪通智行与投资标的协商,
作为本次投资的过渡性安排,沪通智行拟依认购协议的约定,以自有资金向推
300行科技的境内关联公司推移苏州支付万美元投资款,在十二个月内、一定
条件下转为推行科技的优先股,转为优先股前,前述投资无利息相关安排.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铁大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沪通智行与推行科技、推移
苏州签署《远期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铁大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
二、投资协议及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2021推行科技成立于年,致力于打造基于RLHF的机器人通用自主移动系
统,是一家专注于研发非机动车道路环境下的自动驾驶系统和载具的创新型企
业.推行科技的主要产品涵盖了人行道递送机器人、载人代步机器人以及搭载
专用功能模块的特种移动机器人,旨在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实现末端
无人运输的愿景.
推行科技股权结构图如下:
卢鹰翔(中国络)龙禹含(中国箱)
100%100%
+1
ChuangkeOuterSpacer
77.3%22.7%
1
lnfermove
(开受公司)
100%100%
、1
DreamBigVenturesInfermoveTech
(BVI公司)(美国公司)
100%
,
InfermoveHK
(香港公司)境外
100%境内
,
公司←--VIE协议控制公司创始人创始人持股
平台
推行科技及其下属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推行科技
名称:Infermove(推行科技)
主营业务:不经营具体业务,作为持股公司控制下属企业
创始人:卢鹰翔及龙禹含
公司编号:376764
住所:P.O.Box31119GrandPavilion,HibiscusWay,8O2WestBayRoad
GrandCayman,KY1-1205CaymanIslands
股东情况:Chuangke持股77.30%、OuterSpacer持股22.70%
RLHF系人类反馈强化学习的英文缩写,通过将人类的反馈纳入训练过程,为机器提
供了一种自然的、人性化的互动学习过程.
(
董事:卢鹰翔
成立日期:2021-6-2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DreamBigVentures
名称:DreamBigVenturesLimited
主营业务:一家英属维京群岛公司,作为推行科技中间架构层公司,无实
际业务
公司编号:2062363
住所:Vistra CorporateServices Centre,WickhamsCayII,RoadTown,Tortola,
1110,VGBritishVirginIslands
100股东情况:推行科技持股%
董事:卢鹰翔
成立日期:2021-5-6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InfermoveHK
名称:InfermoveHKLimited
公司编号:3065891
住所:Room1903,19/F,LeeGardenOne,33HysanAvenue,CausewayBay,
HongKong
主营业务:一家香港公司,作为推行科技中间架构层公司,无实际业务
100股东情况:DreamBigVentures持有%股份
董事:卢鹰翔
成立日期:2021-7-9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苏州公司
名称:推移机器人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7BEC012
399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林泉街号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苏州)两江
院(3#)106室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卢鹰翔
100股东情况:InfermoveHK持有%股权
主营业务:系推行科技目前的主要经营主体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自然科学研究
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
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工业机器人
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5、北京公司
名称:北京推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2M61R23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西大街48号五层484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5-20
法定代表人:卢鹰翔
主营业务:推行科技早期开展业务的经营实体
股东情况:卢鹰翔持有80%股权、龙禹含持有20%,均已质押予推移苏州,
且推移苏州与北京推行公司已签署VIE控制协议.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
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企业管理;
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电脑动画设计;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
营业性演出);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科
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不从事实
体店铺经营);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影视策划.(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推行科技系注册在开曼群岛的一家公司,推行科技现阶段主要作为持股平
台存在,未开展实际的经营业务,也未编制财务报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推行科技仅收取了投资方支付的投资款,推行科技收到投资款后将投资款支付
给子公司用于日常经营,除此之外推行科技无其他资产负债和收入利润.以下
为中国境内两家有过经营活动的实体(推移苏州和北京推行)的单体报表财务
数据:
(1)推移苏州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总额95.95108.09283.82
净资产-100.604.48192.68
资产负债表204.85%95.86%32.11%
营业收入6.149.78-
净利润-105.08-331.79-263.11
注:推移苏州财务数据均为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2)北京推行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总额27.9738.1738.30
净资产-20.13-19.53-29.41
资产负债表171.98%151.17%176.79%
营业收入--28.17
净利润-0.60-0.1323.24
、
注:北京推行财务数据均为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二)出资方式
300公司子公司沪通智行以自有资金万美元出资,根据认购协议约定,将
款项支付至推移苏州的指定账户.推行科技根据认购协议约定的条件授予沪通
智行转为推行科技优先股的权利.
采用前述认购方式,主要系本次投资涉及认购境外企业推行科技的股份,
公司需于向推行科技支付投资款前办理完成ODI手续,耗时较长,为锁定本次
投资机会,经铁大科技、沪通智行与投资标的协商,采用《远期股份认购协议》
的方式作为本次投资的过渡性安排.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投资人的自有/自筹资金,本次投资不存
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转股方式或退出方式
根据推行科技的具体情况,沪通智行设定了不同的转股方式和退出方式,
具体如下:
1、正常转股
3300如果推行科技在认购协议终止2前按照投前估值不低于万美元向投资
500者发行优先股,并且发行优先股合计取得投资者支付的认购款不低于万美
元(以下简称“股权融资”),则沪通科技(以下或称为“投资人”)支付的300
万美元投资款将自动转换为推行科技的出资,沪通科技将持有推行科技发行的
优先股.
2、清算事件
如果推行科技在认购协议终止前发生控制权变更、直接上市或首次公开发
行,在紧邻前述事件完成前或同时,投资人基于认购协议有权收取不低于投资
款的金额.
3、解散事件
2认购协议将在下列事件 (以较早发生者为准) 发生后立即自动终止:(i) 推行科
技根据认购协议第1条 (a) 款的自动转股约定或根据认购协议第10条(f) 款向投资
人发行完毕对应推行科技股份;(ii) 认购协议第10条 (f) 款第 (ii) 项或第 10条
1(g) 款项下的回购款已支付完毕;(ii) 推行科技在认购协议第条(b) 款和/或第
1条(c) 款项下对投资人所负支付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或已相应预留该等款项.
、
(1)如果推行科技在认购协议终止前发生如下解散事件:自愿终止经营;
(2)为推行科技债权人的利益进行的全面转让;(3)推行科技的其他任何自愿
或非自愿的清算、解散或清盘,在紧邻解散事件完成前或同时,投资人基于认
购协议有权收取及获得等值于投资款的收益.
4、清算优先顺位
在清算事件或解散事件发生时,投资人基于认购协议取得的权益应与标准
不参与分配的优先股进行同等处理.投资人有权按以下顺位取得其变现金额:
(1)劣后于推行科技未清偿债务和债权人债权,包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
和可转换票据(如该等可转换票据尚未实际或名义上转换为推行科技股份);
(2)优先于交割日前推行科技已发行的其他远期股份认购工具和/或优先
股;
(3)优先于普通股.
四、远期股权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远期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推行科技、推移苏州、沪
通智行共同签署.依据协议,沪通智行同意向推行科技或推移苏州支付等值于
300万美元的人民,推行科技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授予投资人认购一定数量的
推移科技股份的权利.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事件
(a) 股权融资.如果推行科技在本协议终止前发生股权融资,则在股权
融资的首次交割时,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款将自动转换为其对以下推行
科技股份(以熟高者为准) 的出资:(i) 推行科技在股权融资中发行的标准优
先股,该等标准优先股的股份数=投资款/标准优先股的最低每股价格,或(ii)
6Safe优先股,该等Safe优先股的股份数=投资款/Safe价格(前述合称“自动转
3指推行科技以筹集资本为主要目的进行一个或一系列真实、善意的交易,并且(i)
3,300推行科技在该等交易中应按照不低于万美元的投前估值向投资者发行其优先股
500及 (ii) 推行科技在该等优先股发行交易中合计取得投资者支付的认购款不低于万
美元.
4指推行科技在股权融资首次交割时向参与该等股权融资的投资者发行的优先股
指推行科技在股权融资中向沪通智行(以下或称为“投资人”)发行的优先股,
其具有与标准优先股相同的权利、特权、优先权和限制,但以下各项除外:(i) 投资
<
股”).推行科技应相应更新其股东名册以反映前述自动转股.
7,(b) 清算事件.如果推行科技在本协议终止前发生清算事件在紧邻清
算事件完成前或同时,投资人基于本协议有权收取及获得一部分收益,其金额
1为以下執高者(需受限于下述第条(d) 款的清算优先顺位):(i) 投资款
(“变现金额”),及(ii) 根据一定数量的推行科技普通股股份数所享有的分配
9金额,该等普通股的股份数=投资款/清算每股价格(“转换收益”).如果推行
科技任何其他证券持有人对其在清算事件下有权获得的收益的形式及金额享有
选择权,则投资人也将同时获得同等选择权,但前提是,如投资人因其未能满
足普遍适用于推行科技证券持有人或适用法律项下的任何要求或限制而无法成
为特定形式收益的适格接收者,则投资人无权选择以该等形式接收本条项下收
益.
虽有前述规定,在推行科技进行以实现节税目的的重组并构成控制权变更
10时,推行科技可以减少以现金方式向投资人支付的收益金额,该减少的现金
支付金额由推行科技董事会基于使该等控制权变更符合节税重组条件而善意决
人优先清算权和反稀释权项下对应的每股清算额、初始转换价格应为Safe价格(指以
3300投后估值上限万美元除以推行科技股本总额所得每股价格);(ii) 投资人基于
分红权所能取得分红应基于Safe价格计算;以及(ii) 在适用的情况下,投资人基于
回购权所能取得回购金额应基于Safe价格计算.
6指以投后估值上限3300万美元除以推行科技股本总额所得每股价格.
7指控制权变更、直接上市或首次公开发行.
8指从清算事件或解散事件(视情况而定)中获得的且可依法用于分配的现金和其
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对价).
9指以投后估值上限3300万美元除以清算资本总额所得每股价格.
10指 (i) 在一次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将推行科技证券或推行科技股份转让
(无论是通过兼并、合并、交换或其他方式)给一人或一系列关联方(推行科技证券
的承销商除外),且该等交易交割后,该等主体或关联方将持有推行科技或其对应存
续或继承实体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所代表的总表决权的过半数;(ii) 推行科技的任
何重组、债务偿还安排、兼并、联合或其他合并,但在该交易或该等一系列相关交易
前拥有推行科技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持有人在该交易或该等一系列相关交易后保留
该推行科技或其对应存续或继承实体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所代表的总投票权的过半
数的情形除外;或(ii) 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推行科技集团的全部或实质上
的全部资产.
定,但前提是,该等减少(A) 不得导致推行科技向投资人支付的收益总额减
1少,及(B) 该等调整同等适用于下述第条(d) 款项下与投资人享有同等清
算优先顺位的所有证券持有人.
(c) 解散事件.如果推行科技在本协议终止前发生解散事件,在紧邻解
散事件完成前或同时,投资人基于本协议有权收取及获得等值于变现金额2的
1收益 (需受限于下述第条(d) 款的清算优先顺位).
(d) 清算优先顺位.在清算事件或解散事件发生时,投资人基于本协议取
得的权益应与标准不参与分配的优先股进行同等处理.投资人有权按以下顺位
取得其变现金额:
(i)劣后于推行科技未清偿债务和债权人债权,包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
务和可转换票据(如该等可转换票据尚未实际或名义上转换为推行科技股份);
(ii)优先十交割日前推行科技已发行的其他远期股份认购工具和/或优
先股;及
(1)优先十普通股.
投资人收取其转换收益的权利应:(A) 与普通股、其他远期股份认购工具
的权益和/或优先股处于同一顺位(该等远期股份认购工具的权益和/或优先股亦
在视为转化为普通股的基础上收取转换收益或收益),及 (B) 劣后于上文第 (i)
项和第 (ii) 项下的款项(对于第 (ii) 项,该款项仅限于变现金额或其他类似
的优先清算款项).
(e) 终止.本协议将在下列事件(以较早发生者为准) 发生后立即自动终
止(但推行科技在本协议终止前发生的违约情形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被解除或
1豁免):(i) 推行科技根据本协议第条 (a) 款的自动转股约定或根据本协议,
第10条 (f) 款向投资人发行完毕对应推行科技股份;(ii) 本协议第10条(f)
10款第 (ii) 项或第条(g) 款项下的回购款已支付完毕;(ii) 推行科技在本
协议第1条(b) 款和/或第1条 (c) 款项下对投资人所负支付义务已全部履行
H指 (i) 自愿终止经营,(ii) 为推行科技债权人的利益进行的全面转让,或 (ii)
推行科技的其他任何自愿或非自愿的清算、解散或清盘(但清算事件除外).
12变现金额等于投资款
13指投资人根据认购协议的规定支付全部投资款之日.
、
完毕或已相应预留该等款项.尽管有上述规定,本协议第8条、第9条以及第
10条 (b) 至(e) 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但如本协议因上述第(ii)项
10情形终止的,本协议第条(d)至(e) 款应一并终止.
3.投资款的支付
推行科技指定推移苏州收取投资款.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沪通智行应按照推移苏州提供的付款指令将全部投资款支付至推移苏州的银行
账户.为免疑义,沪通智行按照前述约定向推移苏州支付全部投资款,即视为
沪通智行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款支付义务履行完毕.
4.优先认购权
沪通智行有权按其优先认购比例优先认购推行科技在股权融资中出售的标
准优先股(“优先认购权”).为本款之目的,优先认购比例系指x/y,其中:“x”
为投资人按投后估值上限转换所得的股份数,“y”为推行科技股本总额.前述
优先认购权应在以下事件发生时自动终止 (以最早发生者为准):(i) 股权融资
的首次交割;(ii) 紧邻清算事件交割前;或(ii) 紧邻解散事件发生前.
5.最惠国待遇
如果推行科技给予截至本协议日期的其他现有股东以及未来参与股权融资
的任何其他股东的任何权利、条件(包括行使任何权利的优先权,但每股清算
优先金额及为适用反稀释保护条款确定的初始转换价格除外)比其给予投资人
的条件或投资人基于本协议项下转股所得股份而享有的权利、条件更有利、优
惠(“更优惠条款”),则沪通智行有权要求推行科技将该等更优惠条款同等适用
于沪通智行.一旦投资人提出前述要求,推行科技应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以实
现本条的规定.
8.适用法律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将适用香港法律,但排除该司法管辖区的法
10律冲突规定的适用;但在投资人根据第(o) 条要求任一被投企业进行任何
付款的情况下,相关权利和义务应适用中国法律.
9.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议、分歧或索赔,包括但不
限于本协议的存在、有效性、解释、履行、违反或终止,或因本协议引起或与
+
之相关的非合同义务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并依据其届时有效
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
10.其他
(d) 推行科技向沪通智行作出以下陈述并承诺,并将促使卢鹰翔和龙禹含
(1)(统称为“创始人”)向沪通智行作出如下陈述并承诺:北京闯客科技有限
4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未曾从事且将来也不会从事与推行科技所在集团(以下
(2)简称“集团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业务;及在创始人担任集团公司的董事、
管理人员、员工或直接或间接持有集团公司股权期间,以及该创始人不再担任
集团公司的董事、管理人员、员工和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集团公司股权之日
(以熟晚者为准)起两年内,该创始人应将其全部时间及精力投入集团公司的
业务,并尽其最大努力发展、实现集团公司的业务和利益.
(e) 推行科技向沪通智行作出如下承诺:(i)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可行情
况下尽快,且最迟不得晚于沪通智行根据本协议进行转股之日,龙禹含应根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完成相应外汇登记,并且推行科技应向龙禹含
(或其特殊目的公司) 发行普通股;(ii) 在沪通智行根据本协议进行转股前
推行科技应预留一定数量的普通股用于作为未来授予集团公司的员工、管理人
员、董事、承包商、顾问或咨询人员的激励股权(“预留ESOP池”);(ii)在
沪通智行根据本协议进行转股前,ChuangkeHoldingsLimited、龙禹含(或其特
殊目的公司) 和预留ESOP池应分别持有推行科技完全稀释和视同转换基础上
的57.90%、22.70%和19.40%的股份,且前述持股比例未包含:(1)本协议、
(2)UltraMobilityLimited于2022年9月25日持有的远期股份认购权、(3)
CRCMOPPORTUNITYFUNDIII,LP于2022年1月25日持有的远期股份认购
权、(4)BrightCloudDevelopmentLimited于2022年1月25日持有的远期股份
认购权、(5)MiraclePlusFundIL.P于2021年12月8日持有的远期股份认购
权和(6)ChuangkeHoldingsLimited于2021年12月8日持有的远期股份认购
权.
(f) 推行科技向沪通智行承诺,如推行科技未能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二
14系推行科技创始人卢鹰翔投资设立的一家企业.
、
个月内(以下简称“融资期间”)完成股权融资,则沪通智行有权:
(i) 将本协议项下权益转换为推行科技届时存在的最优先级别股份,该等
5最优先级别股份的股份数=投资款/Safe价格;或
(ii) 要求推行科技及/或推移苏州向沪通智行支付回购款,且本协议将于
推行科技及/或推移苏州支付完毕回购款后立即终止.为免疑义,“回购款”=投
资款.
本第10条 (f) 款应于本协议第1条(a) 款项下自动转股发生时立即终止.
(g) 在融资期间,如果推行科技的任何现有或新的可转换债券、其他远期
股份认购工具或其他公司发放的类似投资契据的持有人因任何原因要求推行科
技偿还其投资本金(但不包括该等持有人对外转让其所持投资契据外),则沪通
10智行有权根据第条 (f) 款第 (ii) 项的规定要求推行科技或推移苏州向其支
10付回购款.推行科技应在其向其他投资者或债权人偿还投资本金的个工作日
前通知沪通智行,以便沪通智行可以选择同时要求推行科技向其返还回购款.
1(j) 在沪通智行根据第条的约定取得股份前,沪通智行作为本协议的持
有人,其无权就税务目的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被视为享有投票权或公司股份持
有人,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解释为赋予沪通智行任何推行科技股东的权
利或投票权,包括投票选举董事或对提交给公司股东的任何事项进行投票,或
表决同意、拒绝任何公司行动或接收会议通知.虽有前述约定,如公司在本协
议存续期内对已发行普通股支付股息(并非以普通股的形式进行支付),公司应
司时向沪通智行支付对应股息金额.
(o) 推行科技向沪通智行陈述并承诺,就推行科技对沪通智行负有的任何
支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变现金额、转换收益和/回购款义务),推移苏州
不可撤销且自愿地向沪通智行承诺承担该等支付义务,如同该等义务系由推移
苏州自身承担.为免疑义,沪通智行有权直接要求推行科技、推移苏州中的一
方或双方进行支付,而无需要求推行科技先行支付;此外,沪通智行要求推行
科技、推移苏州中的任何一方履行支付义务不应构成其对另一方承担的任何义
务的豁免.
(p)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经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指以投后估值上限3300万美元除以推行科技股本总额所得每股价格.
+
通过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1)沪通智行投资推行科技主要基于以下目的:业务协同需要,轨道交通
领域传统的巡检业务多是依赖人员与设备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因为人力成
本的攀升、险情处置不及时及“监控盲区”等,传统的巡检面临着多种挑战.
随着全社会追求降本增效、提质增效,巡检过程中的“机器人代人”需求愈发
凸显.而低速无人驾驶的典型应用场景之一即为巡检,通过快速适配不同型号
的传感器,达到室内外通用、全场景作业、无盲区覆盖的综合巡检能力.投资
(2)推行科技有利于铁大科技拓展新产品;看好自主移动机器人市场的发展,
2024根据市场调研机构MordorIntelligence预测,年自主移动机器人市场规模
预计达到38.8亿美元,预计到2029年将增长至80.2亿美元,2024-2029年的复
合年增长率为15.60%.而根据insightpartners预测,市场规模将从2022年的
14亿美元增长到2030年的87.3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5.7%,通过本次投
资提高铁大科技的竞争力.
(二)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尚需获得相关登记和备案的风险.
本次投资标的为境外企业,铁大科技后续转股尚需向主管发改部门、商务
部门办理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手续,并向主管银行办理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外
汇登记手续.能否完成相关登记和备案,以及该等手续办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
性.
2、投资标的经营风险.
尽管推行科技的移动机器人已经投入市场,应用场景正在快速推广、正处
于快速发展期,但推行科技相关业务处于起步阶段,未来能否快速发展并取得
300预期的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金额为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2,137.47万元,若未来投资标的经营业绩达不到预期,则可能导致投资减值的
风险,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本次投资对铁大科技财务状况的影响
300本次投资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铁大科技自有资金,本次投资金额为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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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元,按照2024年8月27日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金额为2,137.47万元人
民币,占铁大科技2024年半年度末归母净资产的比重为5.53%,占铁大科技总
资产的比重为%,本次投资不会对铁大科技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3.91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铁大科技全资子公司沪通智行本次远期股份认购协
议的签署以及前期将款项支付给苏州公司,系因对境外企业投资所需的ODI审
批时间较长,为了锁定本次投资机会的过渡性安排.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已经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范性要求,保荐人对铁大科技全资子公司沪通智行签署《远期
股份认购协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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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事项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
元
陈亮薛力源
月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34年起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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