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392证券简称:佳合科技公告编号:2024-07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査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昆山
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合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佳合科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基于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常熟市佳合纸制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佳合”)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品种,期限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德佳联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德佳联”)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18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0年;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5000.00万元,期限1年。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拟为常熟佳合、广德佳联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广德佳联拟以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誓节镇经济开发区西区德兴路1号的土地及房产为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董事长董洪江先生及其配偶阮凤娥女士、公司总经理陈玉传先生将按需为上述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担保条款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54%;
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为31710058.0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7.01%。二、本次对外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董洪江、陈玉传、阮凤娥为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7.2.11条的规定,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故上述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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