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及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源海”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及实施方式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2年11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该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8.00元/股,发行股数为2278386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2708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279270.59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991609.41元。截至2022年12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7288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截至2024年9月序号项目名称投入进度总额(调整后)30日累计投入金额
江海直达LNG动力集
143339225.24--
装箱船舶购置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截至2024年9月序号项目名称投入进度总额(调整后)30日累计投入金额数字物流一体化平台
210181968.881778899.4817.47%
建设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103470415.29103704976.26100.23%
合计156991609.41105483875.7467.19%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序
项目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号华光源海国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1物流集团股份5494018800006590933421938.75
公司长沙友谊路支行有限公司华光源海国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2物流集团股份66130078801900001043444579.40
有限公司长沙雨花支行有限公司华光源海国际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物流集团股份1901007029200459636-
公司长沙韶山路支行有限公司华光源海国际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物流集团股份5510000010120100258497-
长沙分行有限公司
合计33866518.15
注:上述募集资金存储金额不含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1980.00万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况
为更加合理、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开展,扩大公司船舶运力规模,提升航运服务竞争力,公司拟将江海直达 LNG 动力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实施方式由“购置一艘以液化天然气为动力燃料的江海直达集装箱船舶”调整为“购置一艘以轻柴油为动力燃料的江海直达集装箱船舶”。根据购建设计方案和费用测算,该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后的拟投资金额不变(预计使用资金会略有结余,最终以实际使用为准)。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
江海直达 LNG 动力集 江海直达燃油动力集装箱船项目名称
江海直达 LNG 装箱船舶购置项目 舶购置项目动力集装箱船舶购置一艘以液化天然气购置一艘以轻柴油为动力燃购置项目实施方式为动力燃料的江海直达料的江海直达集装箱船舶集装箱船舶
变更原因:根据公司航运管理中心及公司管理层对船舶购置项目的深入市场调研,结合公司航运业务箱量增长情况,综合考虑到岳阳至洋山航线沿途的 LNG动力船舶配套加注燃料尚不完善,LNG 动力船舶购造价格相比相同吨数和舱位的燃油动力集装箱船舶价格高,LNG(Liquefied Natural Gas,液化天然气)燃料使用价格的预期增涨,以及海事相关部门对 LNG 动力舶船验收管理标准更高,可能会导致船舶办证交付时间长等因素。为更加合理、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开展,扩大公司船舶运力规模,提升航运服务竞争力,公司拟将江海直达 LNG 动力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实施方式由“购置一艘以液化天然气为动力燃料的江海直达集装箱船舶”调整为“购置一艘以轻柴油为动力燃料的江海直达集装箱船舶”。上述拟购置船舶的建造总舱位数为 TEU=1080、总吨位 GT=10339、净吨位 NT=5789、核载吨位 DT=13000,以上数据根据《吨位丈量规则(2022)》的有关规定进行估算。购置建造计划启动时间为2024年12月,预计交付使用时间为2025年11月。
由于项目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燃油动力船型相比于 LNG 动力船型购置建造成本低,因此该项目实施购置建造的舶舶总吨位和舱位将比原计划数量更大(原计划总舱位数为 TEU=816、总吨位 GT=8043、核载吨位 DT=9800)。实施方式调整后,该船舶运力将由 816TEU 提升至 1080TEU,核载吨位由 9800DT 提升至
13000DT,将大幅提升公司运力,降低单舱位成本,增强航运业务盈利能力。根据购建设计方案和费用测算,该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后的拟投资金额不变(预计使用资金会略有结余,最终以实际使用为准)。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江海直达燃油动力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
实施方式:购置一艘以轻柴油为动力燃料的江海直达集装箱船舶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预计为人民币43339225.24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43339225.24元,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元)投资比例
1船舶购置建造费用39000000.0089.99%
2设计费及监造费用2000000.004.61%
3 GPS通信安防配置等费用 2339225.24 5.40%
合计43339225.24100.00%
项目建设周期:11个月,预计在2025年11月达到交付使用状态。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
1、长江释放黄金水道功能,集装箱运输量持续增长
长江作为中国第一大河,横贯我国东西疆土,素有中国“黄金水道”之称,长江干线航道上起云南水富港,下至长江入海口,全长2843公里。途径云南、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七省二市,是连接我国西南、华中、华东三大经济区的水运大动脉。为充分发掘长江黄金水道功能,国家在长江干线实施一批重大航道整治工程。积极推进“延上游”,将泸州至重庆段航道水深提高到3.5米;稳妥推进“畅中游”,将重庆至武汉段航道水深提高到
4.5米,武汉至安庆段航道水深提高到6米;持续完善“深下游”,将安庆至芜
湖段航道水深提高到8米,芜湖至南京段航道水深提高到10.5米,巩固和完善下游12.5米深水航道,全力推动长江口“一主两辅”航道建设,促进长江干支顺畅衔接、通航能力释放、功能充分发挥,有效支撑实现人享其行、物享其流。
当前,长江航道已成为我国最重要的水运大通道,长江干线货运量已稳居全球内河运输的第一位。
2、长江内支线运输船舶趋于大型化、智能化
内河航运是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具有运量大、成本低、节能节地的优势。
随着国家加大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投入力度,内支线船舶发展迎来了难得的机遇和契机。目前,长江航道约13万艘船舶,多是老龄、低效船舶,节能环保技术应用不足,能耗大、经济性能差,智能技术匮乏,事故多、安全性差,已不能有效承接产业从东部沿海向中西部地区战略转移的航运支撑,影响着长江黄金水道功能的有效发挥,迫切需要更新换代和改造升级。
随着长江经济带各省市经济不断发展以及产业转移宏观政策落地实施,长江内支线货运需求量强势增长。同时,伴随着长江干线亿吨大港陆续开放以及航运技术、船舶制造技术的不断发展,船舶大型趋势日益明显。此外,水路运输属于充分竞争行业,船舶大型化有利于承运商同时获得规模经济和降低燃油成本的双重好处,通过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而提升运输利润。因此,为长江中上游地区能够更加有序的承接产业战略转移以及提供经济高效的运输体系支撑,长江内支线航运船舶必将趋于大型化发展。
3、公司现有船舶管理体系及运营能力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船舶管理体系,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于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开展以长江沿线港口为起运港或目的港的航线业务,公司内支线航运业务能力可以满足其一站式采购需求,公司三位一体的业务构成更有利于为进出口企业和同行货代提供高性价比的货物运输方案。
由于船员数量、船舶运营成本等并不与船舶运力规模增长线性相关,且船型增大可提高燃料效率,在经济效益的驱动下和船舶技术发展的支撑下,运输船舶正朝着大型化方向发展。综合考虑公司船舶运力保障规划、行业主流船舶运力水平及船运市场动态趋势等因素,项目实施后将大幅提升公司船舶运力,进一步增强公司航运服务竞争优势。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及实施方式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及实施方式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及实施方式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及实施方式,是公司经过综合审视、论证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及实施方式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要求,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及实施方式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