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190证券简称:雷神科技公告编号:2024-064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神科技”)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因业务经营需求,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调整后预计主要金额与上年关联交累计已发生金新增预计发调整后预计上年实际发生交易原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易类别额生金额发生金额金额内容额差异较大的原因购买原采购
材料、燃商品
料和动500000009040682.6705000000013531540.82及服
力、接受务劳务
出售产销售850000000617342869.693000000001150000000730999202.68雷神科技向
1品、商商品关联方销售
品、提供产品增加。
劳务委托关联人销
售产品、商品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其他
合计-900000000626383552.363000000001200000000744530743.5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2024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雷神科技”)经营需要,与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主要内容为采购原材料以及采购物流、快递、商旅等服务,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销售计算机硬件产品。
海尔集团公司为雷神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属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公司名称海尔集团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70200163562681G
码成立时间1980年3月24日注册资本3111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周云杰
注册地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海尔路(海尔工业园内)
主要生产经营地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海尔路(海尔工业园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包含工经营范围业互联网等);数据处理;从事数字科技、智能科技、
2软件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产品研发、销售与售
后服务;物流信息服务;智能家居产品及方案系统软
件技术研发与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器材、
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普通机械、厨房用具、工业用机
器人制造;国内商业(国家危禁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详见外贸企业审定证书);
经济技术咨询;技术成果的研发及转让;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议情况
(一)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贾中升、黄湘云、徐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选择确认,基于公平、自愿原则,具备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
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雷神科技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二)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
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不存在关联方要求和接受雷神科技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关联交易事项为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4实施,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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