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970证券简称:大禹生物公告编号:2024-047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大禹生物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闫和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2510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17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817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8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5101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股数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一)《关于425413899.9906%4000.0094%00%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变更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禹菲、党颖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