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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
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泓禧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号一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9
要求,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关于同意重庆市泓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1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新股(含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公司本次初始发行股数为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1,600.00
份),发行价格为12.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2,000,000.00元(超额配售选
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6,346,837.75
元,募集资金净额(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为人民币元.截至175,653,162.25
2022年2月1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2022年2月18日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
验字(2022)第00880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1)累计投入金额(2)投入进度(%)(3)=(2)/(1)
1年产万条高精度电1,300子线组件建设项目3,358.54687.0720.46%
2年产万只新型、微1,700型扬声器建设项目22.7422.74-
3微型扬声器生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1,300.00784.6160.35%
4补充流动资金2,473.172,522.82102.01%
5补充流动资金8,000.008,002.31100.03%
6超募补充流动资金2,410.872,436.45101.06%
合计17,565.3214,456.00-
注:①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进度为102.01%和100.03%,系账户资金产生利息亦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所致.
②超募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进度为%,101.06系账户资金产生利息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所致.
③超募补充流动资金为实际使用金额,不包含银行手续费、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
发行费用.
@累计投入金额为实际使用金额,不包含银行手续费.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序号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年产万条高精度电1,3002024年7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其他子线组件建设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中,“年产万条高精度电子线组件建1,300
设项目”规划建设期为年,资金用途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5
用和铺底流动资金等.因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快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年产万条高精度电子线组件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1,300
地点,公司实施地点由“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号”变更为“越南太平省2868
前海县前海工业园第CN号”;实施主体由“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4
变更为全资子公司“HongXiTechnologyVietnamLimitedCompany”.因项目前期
相关规划及施工等审批备案手续所需时间较长,自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完成后公司
加快了项目的推进进度,但项目整体进度仍落后于原计划进度,该项目的投资进
度预计较计划将会有所延后.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
经公司审慎评估并结合募投项目目前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
的情况下,将“年产万条高精度电子线组件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1,300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
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
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董事会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
对表决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
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号一募集资金管9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年
张梵张译尹
定工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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