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753证券简称:天纺标公告编号:2024-081
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吕刚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9146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葛传兵、于克祥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媛媛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4.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5.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两位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和经营需求,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70001870.41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2519240.36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1404368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140436.8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1465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情况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权益分派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顺利完成,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材料;
(2)授权董事会负责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1465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00%00%00%
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婉君、李子龙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会议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三、备查文件目录
《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