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94证券简称:中裕科技公告编号:2024-062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裕中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依职责进行审议。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或大额存单,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本议案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款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核查意见,对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无异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外汇衍生品的交易管理行为,增强外汇套期保值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制定《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优耐德管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优耐德”)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申请人民币
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在安徽优耐德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范
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子公司安徽优耐德实际发生的融资业务为依据,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具体条款以相关方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核查意见,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记录
(三)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记录(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五)《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六)《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