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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裕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12-1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871694证券简称:中裕科技公告编号:2024-086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裕科技”)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审议同意。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相关规

定及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相关协议到期不再续约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退休而不再在公司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1名激励对象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129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基本情况1、回购注销对象:核心员工孙威峰、冯伟、严志强、黄海云

2、回购注销数量:112900股

3、回购注销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11%

4、回购注销价格:6.56元/股(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公司共实施一次权益分派,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29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该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5月23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或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权益分派方案,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

6.86-0.3=6.56元/股。

5、回购注销资金金额:740624.00元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过程为:6.56

元/股×112900股=740624.00元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拟注销数量占拟注销数量剩余获授股票序号姓名职务首次授予总量

(股)数量(股)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000

二、核心员工

1孙威峰核心员工3950002.17%

2冯伟核心员工1170000.64%

3严志强核心员工5000002.75%

4黄海云核心员工1170000.64%核心员工小计11290006.20%

合计11290006.20%

四、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回购注销前回购注销后类别比例比例数量(股)数量(股)

(%)(%)

1.有限售条件股份5479077053.565467787053.51

2.无限售条件股份

4750723046.444750723046.49(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3.回购专户股份00.0000.00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00.0000.00

股计划等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00.0000.00

总计102298000100.00102185100100.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2024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五、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维持上市地位影响的分析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通知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议决议

(二)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

次会议记录(三)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议决议

(四)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核查意见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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