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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腾精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1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871553证券简称:凯腾精工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 1号 1幢 18层 18C1 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文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4650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助理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6505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6505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6505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建军)》(公告编号:2024-00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玉才)》(公告编号:2024-007)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晓燕)》(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6505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46505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3年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6505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4年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及经营目标,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6505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6505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6505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出具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出具的专项意见》(公告编号:2024-012)。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6505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6505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6505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八)《关于109820100.00%00%00%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

派预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佳维、冯程程

(三)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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