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478证券简称:巨能股份公告编号:2024-051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南街29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文靖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3479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赵慧欣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监事齐玉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赵慧欣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47909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曹春芬、孙一民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2024年第二次
齐玉娟监事离职2024年9月14日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赵慧欣监事任职2024年9月14日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