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245证券简称:威博液压公告编号:2024-072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授予日:2024年9月13日
2、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
3、实际授予数量:105万股
4、实际授予人数:29人
5、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5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明细表占授予限制性序获授的限制性股占目前股本总额姓名职务股票总量的比
号票数量(万股)的比例例
1马金星董事长87.62%0.17%
2董事、董事董兰波76.67%0.14%
会秘书
3董事、总经薛伟忠76.67%0.14%
理
4沈勇董事43.81%0.08%
15徐有稳核心员工65.71%0.12%
6张天文核心员工65.71%0.12%
7贺晓猛核心员工32.86%0.06%
8张国华核心员工54.76%0.10%
9肖旭彬核心员工54.76%0.10%
10潘加伟核心员工32.86%0.06%
11许桂旭核心员工43.81%0.08%
12陆茂海核心员工32.86%0.06%
13郭蓓蓓核心员工21.90%0.04%
14周伟核心员工10.95%0.02%
15陈海滨核心员工43.81%0.08%
16张艳核心员工43.81%0.08%
17梁卫兰核心员工43.81%0.08%
18郑凯核心员工43.81%0.08%
19张凯核心员工43.81%0.08%
20贾翔核心员工21.90%0.04%
21张金龙核心员工32.86%0.06%
22王涛涛核心员工21.90%0.04%
23周建核心员工21.90%0.04%
24周平平核心员工32.86%0.06%
25张春林核心员工32.86%0.06%
26高峰核心员工10.95%0.02%
27张国飞核心员工10.95%0.02%
228朱赫峰核心员工21.90%0.04%
29刘康核心员工21.90%0.04%
合计105100.00%2.15%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解除限售要求
(一)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
月、36个月、48个月。
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之日起241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之日起36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4830%之日起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30%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3(三)考核指标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对应考核年度为2024-2027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2024年度较2023年度营业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2)2024年度较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2025年度较2024年度营业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2)2025年度较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2026年度较2025年度营业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2)2026年度较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2027年度较2026年度营业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2)2027年度较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数值,且“净利润”指标以剔除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2.8%年利率(单利)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考评结果合格不合格
年度绩效得分(Y) Y≥70 Y<70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0%
4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
=各期可解锁额度×解除限售比例。由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2.8%年利率(单利)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三、授予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授予对象持股情况对比授予前直接持股数量授予后直接持股数量序姓名号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股数量
(股)(股)
1马金星749371715.37%5994974757371715.21%6074974
2董兰波20000004.10%160000020700004.16%1670000
3薛伟忠000700000.14%70000
4沈勇000400000.08%40000
5徐有稳000600000.12%60000
6张天文000600000.12%60000
7贺晓猛000300000.06%30000
8张国华000500000.10%50000
9肖旭彬000500000.10%50000
10潘加伟000300000.06%30000
11许桂旭000400000.08%40000
12陆茂海000300000.06%30000
13郭蓓蓓000200000.04%20000
14周伟000100000.02%10000
15陈海滨000400000.08%40000
16张艳000400000.08%40000
17梁卫兰000400000.08%40000
18郑凯000400000.08%40000
19张凯000400000.08%40000
20贾翔000200000.04%20000
21张金龙000300000.06%30000
22王涛涛000200000.04%20000
23周建000200000.04%20000
24周平平000300000.06%30000
25张春林000300000.06%30000
26高峰000100000.02%10000
27张国飞000100000.02%10000
28朱赫峰000200000.04%20000
29刘康000200000.04%20000
合计949371719.47%75949741054371721.17%8644974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二)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类别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2439497450.04%10500002544497451.09%
无限售条件股份2435502649.96%02435502648.91%
总股本48750000100.00%105000049800000100.00%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公司共新增股份1050000股,马金星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80000股,董兰波女士获授限制性股票7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
48750000股增加到49800000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后,控股股东
淮安豪信液压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28.7179%变更为28.1124%;实际控制人马金星、董兰波通过淮安豪信液压有限公司、淮安众博信息咨询服管理
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股份30643717股,合计控制的股权比例由62.5512%变更为
61.533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13日,经测算,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授予数量需摊销的总费用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万股)(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105323.4045.82126.6788.9445.8216.17
说明: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等因素有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
6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实际费用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验资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0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41号),截至 2024年 10月 30日止,公司已收到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缴纳的资金人民币6825000.00元,全部以货币缴纳。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二)《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41号)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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