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担保事项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通大
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电气”、“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大地电气2025年度担保事项预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预计2025年度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2025年度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等业务,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抵押、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信用、保证等方式进行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以下简称“担保事项”)。以上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
同或协议约定为准。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期限为一年,可循环使用。
二、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地电气本次预计2025年度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
2025年度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担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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