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204证券简称:沪江材料公告编号:2025-003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孙斯兰董事兼高级管5850000.6204%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
理人员增股)
南京沪宏企业实际控制人控23399972.4818%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
管理咨询中心制的持股平台增股)(有限合伙)
南京沪恒企业实际控制人控17550001.8613%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
管理咨询中心制的持股平台增股)(有限合伙)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减减持价格减持当前持股已减持
已减持持减持区间已减持总金计划数量(股)当前持股东名称数量
比例方期间额(元)完成股比例
(股)式情况
孙斯兰1462500.1551%集2024年10(10.05)-2348381.20是4387500.4653%
中月23日(33.00)元/
竞-2025年1股价月20日
南京沪宏企业6286270.6667%集2024年10(10.16)-6469320.73是17113701.8150%
管理咨询中心中月23日(10.41)元/(有限合伙)竞-2025年1股价月20日
南京沪恒企业877000.0930%集2024年10(10.18)-907371.78是16673001.7683%
管理咨询中心中月23日(10.52)元/(有限合伙)竞-2025年1股价月20日
备注:南京沪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减持股份前持股比例为2.4818%,减持股份0.6667%,减持后持股比例为1.8150%,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减持前持股比例2.4818%与减持股份0.6667%的差值,与减持后持股比例1.8150%之间,存在0.0001%的差别。
(二)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是√否
(四)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三、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沪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
《南京沪恒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
《孙斯兰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0日



